1.这是什么?
这是金钱 :-
在法律上应归所有者所有,但在应支付后至少一 (1) 年内未支付,例如工资、奖金、股息; 在所有者至少七 (7) 年未操作的帐户中,例如银行储蓄帐户、银行活期帐户、定期存款帐户; 以及在至少两 (2) 年内一直处于休眠状态的贸易账户,例如贸易和其他应付款项。
2.谁是主人?
这是有权获得任何无人认领的款项的人,包括他或她的遗嘱执行人、管理人或受让人,如果是公司,还包括其清算人、合法律师或代理人。
3.谁是负责的人?
每个持有无人认领资金的企业都必须在登记册中保存所有无人认领资金的记录,并将其保存在其主要办公室或营业地点。 每年三月最后一天之前,每个企业都必须向注册服务商提交一份登记册副本,其中包含截至上一年十二月最后一天尚未支付的所有无人认领款项的详细信息以及无人认领的款项。 任何不遵守规定的企业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 RM20,000.00 的罚款,并在违法行为持续期间的每一天进一步罚款不超过 RM1,000.00。
4.谁是注册官?
财政部长已任命总会计师为注册官,以行使该法第 9(1) 条赋予的权力。
5.如何查询无人认领的款项?
您可以向总会计师办公室查询您是否有任何无人认领的款项。
6.如果你有无人认领的钱怎么办?
您可以向政府申请退还这笔钱。
7.一般问题
如果您需要任何进一步的信息,请联系我们。